印尼移工|印辦處公告 營造工期最短 1 年 6 個月 未滿應附協議書、聲明書 確認建案狀況
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,為加強對印尼工的保障,營造業最短契約期限為 1 年 6 個月,若契約少於此一期間,則臺灣及印尼仲介須加 附「印尼移工與印尼仲介雙方簽署之工作期間協議書」、「臺灣仲介或雇主聲明書」兩份文件, 以便當局確認該建案工作期間實際狀況。
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,為加強對印尼工的保障,營造業最短契約期限為 1 年 6 個月,若契約少於此一期間,則臺灣及印尼仲介須加 附「印尼移工與印尼仲介雙方簽署之工作期間協議書」、「臺灣仲介或雇主聲明書」兩份文件, 以便當局確認該建案工作期間實際狀況。
為加強對在臺印尼僑民的服務,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布 2025 年行動領事服務時段(Mobile Service),自 2 月起至 10 月每兩個月辦理 1 場, 提供印尼在臺僑民就近洽辦更換護照等移民事務。
經過印方政府與印尼仲介公司的討論協商後,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,自即日起開始受理2年以上遞補函認證,但營造類別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