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力發展署
中階移工|中階技術人力申請案4.7千件 社福逾半數,聘僱期滿日前或接續聘僱日前須取得求才證明
「移工留才久用方案」自去(111)年4月30日起實施,勞動部積極鼓勵國內雇主可依規定將目前所聘僱的優秀資深移工,或於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學生,申請轉任或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,以因應雇主的彈性用人需求,根據統計,目前已超過4千件申請案;勞動部提醒,應在移工聘僱期滿日轉中階人力前,或接續聘僱日前,取得求才證明,以免中階人力申請案不予許可。
移工補助|聘外看月薪達2萬元7.6萬名一般雇主申請薪資補貼
勞動部自111年8月10日起,調漲家事移工薪資為每月2萬元,為降低薪資調整對聘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的影響,給予薪資補助,雇主須主動提出申請,一般雇主申請截止日在112年1月3日,最後統計共有7.6萬件申請,已核准6.2萬件。
外籍看護|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在聘僱有效期間提出111年底新入境或承接 收到聘可函再辦理
勞動部提醒,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其薪資補助最遲應於112年1月3日當日提出申請,可採親送、郵寄或是線上申請,申請補助時需在有效的聘僱期間,已廢聘或是離境後就不能申請,另111年12月31日前新入境或是承接家庭看護工,申請聘僱許可函尚需時日,依行政程序法可於收到聘可函10日內提出申請薪資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