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令宣導|勞動部提醒懷孕歧視亦為性別歧視  3 年裁罰 46 件 違法雇主重處 150 萬元

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5 年 5 月 2 日報導】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、進用、配置、考績、陞遷、薪資及解僱等,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。勞動部提醒,性別歧視之禁止亦包含懷孕歧視,雇主若有懷孕歧視,將會開罰30萬元到150萬元, 且會公布違法雇主姓名。 

面試詢問「是否懷孕」歧視成立 
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, 懷孕歧視態樣過去曾有案例,受僱者於發現懷孕後,便立刻告知公司,惟自此之後,即開始無故被砍班,或是被安排原時段以外無法上班 的時段;也曾有受僱者任職同一家事業單位長達三、四年,表現一直優異,卻在告知雇主懷孕後,旋即被通知「工作能力無法勝任」而予以解僱。 

另外也有懷孕的求職者在面試時,被雇主詢問「是否懷孕」,並表示「不會用懷孕的人」 及「懷孕給公司帶來麻煩」,最後因懷孕因素而不錄用,這些都是屬於懷孕歧視的典型態樣。 

黃維琛強調,為使雇主恪守法遵,性別平等 工作法有關懷孕歧視禁止規定之罰鍰,已於 103 年 12 月 11 日修正,提高為 30 萬元以上 150萬元以下,以收遏阻之效,另除罰鍰外,亦有 公布違法雇主姓名之規定。 

黃維琛說明,懷孕就業歧視亦為性別歧視的一種,根據勞動部近三年(111 年至 113 年)統計 調查,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受理「性別歧視」申訴案件共計 564 件,成立共計 114 件(占 20%),裁罰金額共計 2,329 萬元;其中,因懷孕歧視成立之件數共 46 件,裁罰金額共計 1,225 萬元。 

勞動部多元宣導 加強企業法令認識 

黃維琛說,為加強事業單位對懷孕歧視禁止等職場平權法令的認識與瞭解,勞動部除透過 辦理研習會、臉書、摺頁、網站等多元宣導方 式外,去(113)年更透過拍攝微電影「你就是自己的光」《向光篇-讓愛降臨》,以早產兒媽媽真人真事改編,內容探討懷孕婦女在職場上面臨工作、家庭照顧兩頭燒該如何因應,雇主 又該如何包容與協助等真實議題,以提升各界對性別平等工作之認知,營造更友善職場的環 境。 

影片已上傳至勞動部官方 YouTube 頻道 (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-tWRJmNjszk) , 可隨時免費觀賞,亦可作為企業教育訓練的教 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