製造業移工|新北 30 人以上企業 九成已設勞資會議  主動發函提醒並追蹤 目標提升至 95%

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5 年 5 月 21 日報導】 勞資會議是企業內部非常重要的溝通平台,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已針對事業單位進行專案催設輔導,鎖定 30 人以上的事業單位,主動發函提醒相關規範,並於後續追蹤辦理進度。目前尚有約 1 成無成立紀錄,透過各項計畫,目標將成利率提高到 95%。該局並將勞資會議納為勞檢項目,提醒有加班、引進移工需求的事業單位依規定辦理,避免受罰。 

勞動基準法第 83 條規定,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,勞動部並訂有勞資會議實施辦法, 規範人數、比例、資格、選舉方式、議事範圍以及勞資會議紀錄應記載事項。 

移工亦可參與 人數比例須合規 

該辦法第 3 條規定,勞資會議由勞資雙方同數代表組成。第 6 條則規範,事業單位單一性別逾勞工人數二分之一者,其當選勞方代表名額不得少於勞方應選出代表總額三分之一。前述同數代表以及性別比例,都是雇主較常忽略的部分。 

勞工局科長蕭慧敏提醒,若在企業內擔任一級主管,因其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,不可做為勞方代表。無論其身份為移工、部分工時或剛到職的新進人員,只要勞工年滿 15 歲,均有選舉及被選舉為勞方代表的資格。 

不符程序 影響彈性工時合法性 

勞工局近期開始勾稽比對轄內應辦理勞資會議的企業,優先針對規模較大,即聘僱人數較多的企業優先發函催設。新北市先前已將勞保人數 100 人以上事業單位列為優先對象,目 前成立勞資會議比例已達 99%以上;今年則是 鎖定 30 人以上 99 人以下,目前家數約 4,900 家,設立比例約九成,也就是約 500 家還沒有設立資料,將分批寄出資料,未來也會逐步擴展到小型企業。 

蕭慧敏表示,很多雇主以為只要找勞工聊天討論就是勞資會議,事實上從勞資會議代表選 舉、公告以及後續召開,都涉及相當多細節, 若不符規定,其成立及所做成決議均無效,進而影響提高加班時數上限、縮短輪班間隔、變更例假日安排等勞基法彈性調整的合法性。她呼籲雇主收到函文後 1 個月內改善,勞工局將追蹤後續辦理狀況。 

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,截至 113 年為止,新北市已成立勞資會議 2 萬 9,207 家,高居全國第一,去年更催出新成立 1,319 家勞資會議。 先前曾有業者因「未經勞資會議同意,違規調整加班時數、實施變形工時」,進而使員工單月加班超過 46 小時、單日正常工時超過 8 小時卻未給加班費,在勞檢中遭高額罰鍰。 

企業聘移工 需開立無違反證明 

此外,企業如想申請聘僱外籍移工,除需確保未損及本勞權益或發生勞資爭議外,亦要求必須提供「過去 1 年內定期召開 4 次勞資會議 的紀錄」,才能通過初步審查。以先前營造業缺工問題為例,內政部「有條件」定額開放營造業者申請移工,卻有業者因未依法舉辦勞資會議而無法通過審查,進而耽誤引進移工的時 程。 

蕭慧敏強調,即使只有聘僱 1 名勞工,雇主 也必須召開勞資會議,且不分行業別,而雇主 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,申請聘僱第 二類、第三類外國人,應向地方政府申請開立無違反法令證明,其中一項即為勞資會議。因 此除營造業外,近期新開放的農糧產業,包括 芽菜、草皮,以及廢棄物處理及資源回收業等, 都要依規定辦理勞資會議,才具有聘僱移工的資格。 

新增農糧類別 應留意相關規範 

有關勞資會議成立與召開流程,可搜尋「新北勞動雲-勞資會議」查詢,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可透過勞動部「勞資會議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 統」辦理,如有操作及相關疑義,可向勞資關係科洽詢,電話(02)29603456 分機 6521、6535、 6545、6546。 

勞工局也將在 6 月 26 日、7 月 31 日、8 月 21 日辦理 3 場宣導會,可至新北勞動雲 (https://ilabor.ntpc.gov.tw/cloud/Event)了解活動詳情。 

此外,為推動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,新北 市「勞動教育學院」特別推出「勞資會議代表 研習班」,分為初階、進階、精進班,幫助勞資代表逐步掌握勞動法令知能,現正開放報名 中,可搜尋「新北勞動雲-勞動教育平臺」 (https://ilabor.ntpc.gov.tw/cloud/LaborLawEdu)查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