製造業|水污費新費率上路 估 2,200 家製造業受影響

【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三月卅一日臺北報導】環境部 31 日修正發布「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」,調整有害健康物質費率,將氨氮、鋅及錫納入收費項目, 並新增能資源化抵減措施。2,200 家工業區或科學園區下水道系統、晶圓半導體製造業、 發電廠、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及電鍍業等行業受影響,開徵後首年 9 成收費對象增加費額低於 2 萬元。 

此次修正調整重金屬鉛、鎳、銅、總汞、鎘、總鉻、砷及氰化物等有害健康物質的水污防治費率,以促使排放量較排放量較大者承擔相對應環境責任,從而提升企業減污意願。各業別普遍具有的共同收費項目如化學需氧量(COD)及懸浮固體(SS),因涉及較廣, 本次未調整費率。 

另配合近年放流水標準修訂,氨氮已納入管制及逐年加嚴,氨氮是目前污染河段主要未符合水質項目,對水中生物具危害性也是優養前導物質,另鋅、錫同為具累積性之重金屬,故本次徵收項目新增氨氮、鋅及錫,開徵第一年費率氨氮為 40 元/公斤,鋅、錫為 1,000 元/公斤。 

環境部表示,調整部分費率及新增收費項目預計自 2026 年開始實施,為減緩對業者影響,開徵後第 1 年為全額徵收 5 折,優惠折扣逐年遞減,至第 6 年全額徵收。另外,企業若新投資能資源化廢水處理設施,例如造紙業導入厭氧處理,收集沼氣後發電,得檢具文件向環境部或地方環保局申請水污費抵減,各期抵減最高 60%、最多 3 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