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5 年 7 月 17 日報導】 CNN 日前揭露臺籍漁船涉嫌虐待外籍漁工, 再度引發國際關注,「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」 17 日上午於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,提出訴求包括對於漁工不論遠洋與近海,都應適用勞基 法並納入勞保與職災保險,共同推動漁業署修 法強制遠洋漁船全面裝設 Wi-Fi,強化海上勞 動檢查,杜絕企業中的血汗供應鏈,並與漁工 盟定期對話會議,提升漁工人權保障。
漁工盟要求與勞動部定期對話
對此,勞動部回應指出,現行法規已依漁工實際作業地點採分流管理,並與農業部漁業署合作推動「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」,致力保障 漁工基本權益與改善生活條件。
勞動說明,近海漁船僱用的漁工,已適用《勞 動基準法》,並應參加勞保及職災保險;至於 遠洋漁船僱用之外籍漁工,多屬境外僱傭,則 依《遠洋漁業條例》由農業部訂定管理辦法保障其權益。
勞動部指出,將與漁業署合作,持續推動遠洋漁船裝設Wi-Fi,協助漁工與家人保持聯繫, 並避免剝削與強迫勞動。目前已研擬相關指引與補助措施,並透過政策誘因鼓勵業者加速設置。同時結合 LINE@申訴機制與遠距醫療服務,提供即時協助。
漁業專案勞檢 提升作業安全
針對海上勞動檢查部分,勞動部除配合漁業署實施聯合稽查外,亦自行規劃實施漁業安全衛生及勞動條件專案檢查,並邀請專家學者參與,協助雇主提升漁船作業安全。此外,政府正研擬「企業供應鏈尊重人權方案」,結合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新制,強化跨部會合作機制, 杜絕血汗勞動。
勞動部強調,未來將持續與民間團體保持對話,透過定期會議與溝通平台,回應漁工團體訴求,推動人權保障向前邁進。
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指出,遠洋漁工不適用勞基法,也不像家事移工納入職業災害保險強制納保對象,但遠洋漁工就是在台籍漁船上工作,應被視為國境延伸,漁工盟主張廢除聘僱雙軌制,讓遠洋漁工納入勞基法、 職災保險,平等、完整地獲得最基本勞工保障。
施逸翔也指出,歐盟官員一再強調遠洋漁船應裝設 Wi-Fi,以保障漁工與外界聯繫的基本權利,事實上許多遠洋漁船的漁工會在海上停 留 10 個月,若船上沒有對外通訊的 Wi-Fi 設備,當漁工遭受不當對待時就難以對外求援,因此呼籲勞動部應一起推動農業部漁業署修法,強 制所有遠洋漁船裝設 Wi-Fi、保障所有的漁工都可以享有 Wi-Fi 的通訊權。
民團籲各地漁港設置漁工救援站
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批評指出, 勞動部作為勞權主管機關,卻在遠洋漁工議題長期缺席,面對爭議只轉述漁業署說法,顯示毫無主導作為。她呼籲勞動部應定期與民間團體對話,並組成跨部會漁工人權保障小組,在各地漁港設置漁工救援站,提供勞資爭議調解、 安置、醫療、法扶資源等。
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則表示,CNN 報導所提及的案例絕非個案,且只是冰山的一角,遠洋漁工每月薪資 550 美元, 同時面臨低薪、薪資長達 10 個月才發放等問題,呼籲政府應該啟動全面的海上勞檢,正視這些問題。
汪英達也指出,日前遠洋漁業公協會與印尼漁工工會(SPPI)簽訂的「團體協約」,「根本是有仲介公司性質的『工會』對漁業團體提供人力的商業契約,內容完全對外保密,也完全沒有經過民主程序,與漁工沒有任何關係, 完全違反我國《團體協約法》規定。
推動企業盡職調查 杜絕強迫勞動
綠色和平臺北辦公室媒體與推廣經理陳瓊妤 表示,「臺灣有超過 2 萬名遠洋外籍漁工, 以每月僅 550 美元、約新臺幣 1 萬 6,500 元的薪資,撐起超過 400 億新臺幣的遠洋漁業產值」,她強調,台灣遠洋漁船和跨國水產企業早就是全球列強,能力多大、責任就會有多大,呼籲政府加速立法,推動企業盡職調查, 讓整個供應鏈杜絕強迫勞動和血汗勞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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