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籍監護工|立委提案重度身心障礙者免繳就安費  考量失能者家庭整體負擔 更具公益性

【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三月三日臺北報導】多位國民黨立委於立院新會期提案修正《就業服務法》,將重度身心障礙者納入免繳就安費範圍,以減輕失能家庭負擔。 

去年審計部調查報告指出就安基金內部管控審核覆蓋率不足,與基金用途關聯性的實質審核也不足,導致有未符基金設置目的及用途規定的支出逾 5 千萬。民間團體也出面呼籲應停徵失能家庭的就安費。 

回應民團期待,已有多位國民黨立委,包括蘇清泉、羅廷瑋、廖偉翔和黨團書記長王鴻薇等,都提案修正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5 條,3 月 已有 4 份草案排入院會。 

草案中指出,對於有照顧需求的家庭或個 人,每月繳納 2 千元的就業安定費,除可能未被妥適運用外,長期繳納也是生活經濟上一筆 不小的負擔,加上看護支出兩頭燒。因此修法擴大免繳就業安定費的範圍,應更符合社會需求及公共利益。 

草案也指出,目前就服法第 55 條第 3 項的免繳規定,僅以收入認定免繳對象,如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等,未完整考量被看護者為身心失能者家庭整體負擔,應將極重度、重度身心障礙者納入,給予保障並減輕負擔。因此多數提案都增列將障礙程度三(重度)以上身心障礙者納入免繳範圍;而蘇清泉的提案則是以身心失能等級二以上之失能者,增列為免繳對象。 

因修法開放 80 歲以上請外看得免評後,相關子法尚未修正完善,因此依目前規定除巴氏量表以外,還有多元免評等方式可取得聘請外籍看護的資格,其中就包括 13 類特定身心障礙項目重度以上,以及重要器官失去功能(吞嚥機能)中度以上。 

此外,根據衛福部統計資料,至去年第 3 季, 極重度的身心障礙者近 14 萬人、重度障礙者則有 20 萬 5 千餘人,共計 34 萬多人;而勞動部統計最新的家庭看護工人數,則為 19 萬 7,724 人。以勞動部累計的就安基金繳納概況來看,到 2023 年底家庭看護工雇主繳納的就安費,約占累計總繳納金額 2 成 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