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籍移工|郵寄豬肉製品 故意、過失都會罰  農業部新規上路 首次罰鍰 20 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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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5 年 11 月 14 日報導】移工丟棄廚餘,外界質疑為非洲豬瘟疫情破口。農業部近期修改規定,自 2025 年 11 月 6 日起,寄送含豬肉郵包之違規輸入人,無論故意、過失,首次違規就會裁罰 20 萬元,第二次違規加重到 100 萬元。 另外,機場手提行李檢驗區,所有入境者強制查驗, 拒檢者由財政部關務署指定查驗。肉品加工廠、高風險食品業者,於年節及重大節慶期間,將列入聯合稽查重點。 

強化規範 收件知悉即為輸入人 

防檢署統計,2022 年 5 月 20 日「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(地區)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」 公告實施以來,儘管查獲件數逐年下降,但行政調 查後排除親友自行寄送、非本人購買、本人不認識寄件人等,收件人非輸入人等樣態,只有裁罰 9 案 14 件,有不少立委質疑免罰但書導致裁罰案量過低,難以遏止民眾僥倖心態。 

為守護國內養豬相關產業,農業部修正「停止自發生非洲猪瘟之國家(地區)以郵遞寄送輸入猪肉 產品」第 4 點,刪除原先「收件人非輸入人或其首次輸入非故意者,不予處罰」的文字。自即日起, 收件人為輸入人,其違反公告者,依動物傳染病防 治條例第 43 條第 8 款規定裁罰。 

換言之,未來無論故意或過失,只要是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之收件人,都會處分。收件人如在郵包抵達我國境內前知悉有自國外郵遞寄送之事實者,就會被認定為輸入人。 

遭查獲處分 可提出行政救濟 

農業部長陳駿季強調,此次修正目的在於杜絕過往輸入人遭查獲時,聲稱不知內容物而逃避裁罰, 未來民眾因任何理由,經主管機關裁罰後,可提出 訴願,採取相關行政救濟。 

中部養豬場爆發疫情後,中央及地方合作執行三階段防疫作為,儘速清除疫情及解除禁運禁宰。農業部表示,為確保維持清零狀態,後續啟動解禁後整體防疫措施,包括跨部會協力強化邊境管制、加 強監測,同時進行後市場稽查作業,針對各族群全面宣導教育。 

防檢署組長林念農進一步說明,邊境可能仍有違規攜帶肉製品入境、漁船及外籍漁工走私等風險, 除針對郵包寄送強化規範、手檢區強制查驗、高風 險旅客及貨物人工開箱查驗比率至少提高 20%以 上外,結合海巡署對進港船舶全面安檢,禁止廚餘 落地,並加強查驗上岸漁工攜帶物品。 

為有效防範透過國外親友寄送、攜帶家鄉含肉製品,農業部也將於年節及重大節慶,針對超市、肉品加工廠、團膳、餐飲、餐盒業以及高風險食品業 者,列入相關部會聯合稽查加強標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