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6 年 7 月 20 日報導】嘉義縣政府統計,114 年度違反就業服務法外國人聘僱管理案件共裁罰 153 件,裁罰金額達 2,224 萬元,無論案件及罰鍰總金額,均比 113 年增加,而違法樣態當中,近九成屬於非法聘僱及非法容留。勞動暨青年發展處提醒,有人力需求務必尋求合法管道聘僱外國人,違反規定最高可處 75 萬元罰鍰。
資料顯示,嘉義縣去年全年裁罰案件當中, 「聘僱未經許可、許可失效或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」案件最多共102件、裁罰金額達1,970 萬元,占整體近九成;其次為「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」共 30 件、裁罰 92 萬 元,顯示非法聘僱、違規使用外國人勞動力仍為主要態樣。
即使「短期」聘用 亦屬違法
進一步與 113 年裁罰 128 件、總額 2,078 萬 936 元相比,114 年度增加 25 件,金額增加約 145 萬元,案件數成長 19.5%,勞青處強調,部分民眾因不了解法令規定,誤以為只是短期協助或聘用失聯移工不會受罰,實際上均可能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相關規定,除將面臨 15 萬 元以上 75 萬元以下罰鍰外,情節重大者更可能衍生其他法律責任。
此外,因應高齡化及照顧需求,外籍看護工申請條件已放寬,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,被看護者年齡滿 80 歲以上或 70 歲至 79 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,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,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。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表示,台北市聘僱移工以家庭看護工為主,不法人士可能利用家屬在醫院準備安排出院、急需照顧人力的時機,假冒合法仲介公司,宣稱可協助快速媒合家庭看護工,甚至保證短時間內即可到工,讓雇主預先支付介紹費或保證金等費用。
重建處:急需人力 仍要謹慎查證
重建處提醒,若雇主未查證對方是否為合法仲介公司,除了可能支付不合理的費用外,也有可能聘用到未經合法許可工作的外籍人士, 不僅遭受高額罰鍰,若有違反就服法第 57 條 第 1 款情事,或有違反第 3 款「指派許可外工作」經限期仍未改善者,勞動部將廢止其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,影響合法聘僱資格。 重建處長陳昆鴻進一步表示,合法程序是保 障雇主聘僱安全的重要防線,民眾切勿相信陌生人士宣稱「保證工作」、「可立即安排人力」 的話術,妥善保管重要證件及個人資料,不隨意交由他人保管或提供,雇主應確認外籍人士具合法工作資格後再行僱用。雇主可至勞動部 「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」確認是否為合法許可的仲介公司,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向各縣市政府勞政機關查證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