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工仲介|人力仲介業個資專案檢查 勞動部啟動  7/31 前線上自評 大型仲介實施實地檢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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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7 月 8 日報導】為督促人力仲介業者建立完善的個資安全管理制度,避免個人資料遭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 失或洩漏,勞動部持續辦理人力仲介業個資保 護行政檢查,勞動部提醒,日前已個別發函提 醒業者先自行上網填寫「人力仲介業者個資保護管理措施自評表」,自評表依公司現況填寫, 須於 115 年 7 月 31 日 24 時前線上填寫完畢送出,截止期限前皆可執行修改重送功能。 

未填表與自評多項違失 實地檢查  

勞動部說明,不論人力仲介公司規模大小, 都必須遵守個資安全維護規定,為強化人力仲介業者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之保護管理措施, 自 112 年首次執行個資保護行政檢查,日前已啟動 115 年度檢查計畫,已發函 1,606 家從事 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須上網填寫自評表。 

另外,跨國勞動力業務大型仲介則由地方政府直接進行實地檢查,包括 114 年度聘僱移工 501 人以上的跨國人力仲介公司,有 173 家; 專業及白領外國人才聘僱許可達 101 人以上者,有 3 家。 

依計畫時程,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須於 11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人力仲介業個資保護行政檢查,並於 11 月 30 日前將檢查成果報送勞動部,作為後續精進人力仲介業個資管理及監督的重要依據。 

勞動部指出,本次行政檢查將全面檢視業者是否建立完整的個資保護制度,重點包括是否訂定個資安全維護計畫、配置專責管理人員、建立風險評估與事故應變機制、落實資料安全及設備管理、辦理教育訓練、建立稽核制度、 保存使用紀錄,以及持續改善個資安全管理等 13 項措施。 

此外,也將要求跨國人力仲介業者強化個資風險評估、保存個資保護執行紀錄至少 5 年, 並建立完整的風險處理計畫。 

保存個資保護相關執行紀錄 5 年  

勞動部提醒,仲介業者應在 115 年 7 月 31 日 24 時前,線上填寫完畢送出,截止期限前皆可執行修改重送功能;自評內容依公司現況填寫, 勾選「符合」、「部分符合」、「不符合」、 「不適用者」,若自評結果有多項違失者,將 由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將擇期進行實地檢查。 勞動部強調,不收受紙本自評表,如未上網 填寫「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措施自評表」,也是由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安排期程進行實地檢查。 

「自評表填報作業」:(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(https://fwapply.wda.gov.tw/efpv) ─仲介公司代辦─仲介公司代辦登入頁面─三證通報申請─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措施自評表。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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