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籍移工|彰化勞資會議名冊備查 全面線上申辦  7 月起不再受理紙本送件 系統查詢進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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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6 年 6 月 2 日報導】為提升行政效率及簡化申辦流程,彰化縣政府勞工處自 7 月 1 日起,將全面採用勞動部建置的「勞資會議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統」,未來將不再受理紙本作業。透過線上申報即可完成送件、查詢及下載備查結果,免除繁瑣的書面往返作業。 

另考量使用者仍須熟悉網路介面及操作流程,6 月底前仍採紙本或線上申請雙軌制,雇主及受委託的仲介公司可擇一方式申請,鼓勵多加運用線上申辦。 

會議代表異動 15 日內備查  

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》第 11 條規定,事業單位完成勞資會議代表選派後,應於 15 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;後續如有代表遞補、 補選、改派或調減情形,亦應辦理異動備查。 勞工處表示,目前勞動部已建置全國統一的線上備查平台 (https://meeting.mol.gov.tw/homePage ),事業單位可利用工商憑證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系統辦理申報及修改勞資會議代表名單,或進行資料管理,大幅節省郵寄及作業時間。 勞工處進一步說明事業單位辦理線上備查作業流程。進入勞動部「勞資會議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統」後,完成事業單位帳號及憑證註冊,指派填報人員,即可登入系統,填報勞資會議代表名冊或異動資料。經線上送件後,由主管機關審核回復備查結果。 

勞工處提醒,事業單位如尚未成立勞資會議, 應儘速依法辦理,以保障勞工參與權益及建立勞資溝通機制;另勞資會議至少每 3 個月召開 1 次,會議紀錄應妥善保存備查。 

外籍移工 亦可選任為勞方代表 

勞動基準法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均有規定, 事業單位應召開勞資會議,若企業有實施變形工時、延長工時、調整輪班間隔等情形,都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。此外,事業單位 聘僱外籍移工或外國技術人力,也須提出勞資 會議紀錄,才能向地方政府申請開立無違反法令證明,據以向勞動部辦理招募許可。 至於勞資會議代表,應符合勞資會議實施辦 法規範,由勞資雙方「同數代表」組成,任期固定為 4 年,只要年滿 15 歲,即有選舉及被選舉為勞資會議勞方代表之權,不得限制最少服務年資。不分國籍,包括外籍移工在內,亦可做為勞方代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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