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籍幫傭|外傭新制上路滿月 勞動部已核准 184 件  逾8 成兩名以上子女家庭 1 成特殊家長身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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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5 月 25 日報導】因應少子化,強化支持家庭,總統賴清德提出家中有 1 個未滿 12 歲兒童也可聘請外籍家庭幫傭;對此,勞動部 115 年 4 月 13 日正式鬆綁外傭申請門檻,申請資格以「點數制」衡量家庭需求,並優先照顧弱勢與特殊情形家庭,新制實施 1 個月以來,勞動部受理招募許可案件 有 1,003 件,已核准 184 件,其中 8 成 5 案件, 家庭成員兒童人數超過 2 人,另家庭成員有特殊家長身分有 1 成。 

目前受理招募許可案件 1,003 件 

外籍家庭幫傭新制家中有 1 名未滿 12 歲兒童(點數 4 點)即符合申請資格,這次點數計算除與申請資格有關,也包括承接順位與每月繳 交就安費有關,申請點數滿 10 點者其承接順 位第三、四順位,每月就業安定費為 2,000 元, 未達 10 點者,承接順位第五、六、每月就安費 5,000 元。 

依規定,雇主聘僱前須先至公立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國內求才程序,公立就服中心收件後, 將求才訊息登載台灣就業通,並自登載之次日起至少 7 日辦理招募本國勞工,招募不足才可申請求才證明書,後續才能向勞動部申請外傭招募許可。 

近期因外傭申請鬆綁,各地就服中心國內求才申請量暴增,部分縣市臨櫃現場辦理限號限量,甚至有些預約已排至 1 至 2 個月之後,雖 然勞動部線上申辦系統已於 4 月 28 日起正式上線,但仍須就服中心人員審閱後,才會放到台灣就業通網站,開始起算求才天數。 

業者反映,線上辦理國內求才是很便民,但是現行資料登載後,約在 6 或 7 天後,求才資料才會上網,較現場臨櫃時效較慢,盼線上求才能再加快。 

截至 5/7 國內求才案件 5,756 件  外傭新制實施後,各界關注申請成效,根據勞動部統計,截至 5 月 17 日止,各地就業服務中心累計受理國內求才案件 5,756 件。 勞動部受理招募許可案件則達 1,003 件,其中已核准 184 件;在已核准案件中,有 157 件、 占 85.3%屬家庭成員兒童數超過 2 人的家庭, 另有 19 件、占 10.3%為具特殊家長身分家庭, 顯示育兒需求與弱勢照顧需求為主要申請來源。 

勞動部表示,若家庭成員具有特殊家長身分, 包括父或母其中一人為身心障礙者、未婚、離婚或喪偶,以及符合無父母等情形,將優先加 速審查程序。 

新制上路申請熱度高 後續待觀察  

勞動部指出,家庭幫傭新制4月13日上路後, 截至 4 月 30 日平均每日約有 185 件國內求才申請案;5 月 1 日至 17 日則平均每日約 143 件, 後續申請趨勢仍有待觀察。 

依規定,外籍家庭幫傭工作內容屬家庭內相關服務,包括房舍清潔、食物烹調與家庭成員生活照料等。實務上常見工作包括日常家務處理、烹飪備餐、照顧幼兒、陪伴長者、外出採 買,以及接送孩童上下學等。 

勞動部提醒表示,家庭幫傭工作原則上應限於家庭內部事務,若涉及特殊情況,建議雇主先向主管機關個案諮詢確認,以避免違規,另 提醒家庭工作地點係指聘僱許可函上所載明的戶籍地。 

勞動部說明,本國雇主於第一次聘僱家事移工,包括家庭看護工或家庭幫傭,需參加聘前講習,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 文件,聘前講習提供「臨櫃講習」、「團體講 習」及「網路講習」三管道。 

首次聘僱家事移工 須完成聘前講習 

家事移工首聘雇主若選擇從國外引進外國人, 應於獲發招募許可後(初次招募為主)至申請聘僱許可前參加聘前講習;若是選擇在臺承接外國人,應於申請接續聘僱許可〈含變更雇主〉 前完成講習,方可核發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。 另外,外籍家庭幫傭從國外引進,國籍上只能選擇菲律賓、印尼與泰國,越南因為之前失聯太高被凍結引進,不過若是在台灣承接其他工作類別的越勞從事家庭幫傭,則不受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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