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「營造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」於112年8月1日生效,可否於生效日前掛件受理申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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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營建署說明,「營造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」自112年8月1日始生效力,故於生效日前掛件之申請案件將予以退件,不予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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