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籍看護|80 歲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看滿週年  申請案件近 3.9 萬件 需求未如預估

最後更新時間 : 2026-08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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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8 月 7 日報導】針對 80 歲以上長者,或 70 至 79 歲癌症第二期以上者,可免巴氏量表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, 截止 7 月底已實施滿 1 年,勞動部原先預估, 將新增約 10 萬名健康與亞健康長者提出申請; 不過,根據統計,這一年僅有近 3.9 萬名以年 滿 80 歲以上資格提出申請,70 歲至 79 歲且罹患第二期以上癌症者則是有 1 千餘件。 

70 歲以上癌症二期免評 1 千餘件  

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46 條修正條文,新增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,被看護者凡年齡滿 80 歲以上,或 70 歲至 79 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,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(即免巴氏量表評估),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立法院三 讀通過,總統 114 年 1 月 20 日公布之;其相關子法則待 114 年 8 月 1 日才正式上路。

鬆綁 80 歲以上長者,可免巴氏量表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,該議題當年爭執很久,期間召開過公聽會,不只政治攻防,還延伸至移工雇主團體、長照團體、醫師團體等。 雇主團體樂見開放巴氏量表免評,讓照護長者的家庭能夠多一個選項;醫界人士也多樂觀其成,認為民眾不用再經過繁瑣且耗時的申請過程,醫師也不用再抗巴氏量表的開立責任。 勞動部與衛福部則擔心新法可能導致市場失衡,導致重症家庭因「棄重擇輕」現象而更難找到外籍看護工。 

勞動部 114 年 7 月底指出,目前聘請外籍看護工的中重症家庭約 19.7 萬;另根據統計,目前 80 歲以上健康亞健康長輩大約有 53 萬人,而 70 到 79 歲罹患二期以上癌症也有約 12 萬人, 推估新法上路後,可能會有 10 萬人來申請外籍看護工。 

為了降低修法對重症家庭造成的衝擊,避免 「棄重擇輕」現象,勞動部還慎重推出「輕、 重分流」、擴大免評對象等 6 大措施因應。 其中,「輕重分流、重症優先」制度,勞動部針對檢附「重症」證明,將「優先」審查處理,一般申請案則依案量依序處理;持有醫療或失能證明者,依照現行制度向所在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,重症案件原則 1 日完成 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及介紹長照資源,一般案件則為 7 日。 

另闢申請管道 需上台灣就業通求才  

至於被看護者年滿 80 歲以上、無醫療或長照照顧服務證明、僅持身分證明文件的一般案件, 勞動部特別另闢申請管道,必須先於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刊登求才資訊至少 7 日,完成國內求才程序。 

實施屆滿一年,根據統計,依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修正規定,被看護者年滿 80 歲以上者, 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,截至 115 年 7 月底止,共計 3 萬 8,955 案;另70歲至79歲且罹患第二期以上癌症者, 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,截至 115 年 7 月底止,共計 1,111 案。 

根據數據,80 歲以上免巴氏量表申請案一年 近3.9萬件,並未像勞動部所預估會有10萬件, 聘僱移工還是需要成本,要提供膳宿、薪資等, 並不會因為申請門檻放寬,民眾就一窩蜂去申請,真的是家中有所需要才會提出申請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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